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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师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预防为主、自救互救、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各功能室、各年级组等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见《关于调整灵璧师范学校平安建设(综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为使学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学校各项重大事项顺利落实,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从而实现学校稳定和安全,特制订学校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报告范围

1)突发事件:

①教师、学生出走事件,师生非正常伤亡事件;

②与学校或本校师生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性疾病);

④教职工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事件;

⑤突发天气或地质灾害;

⑥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突发事件。

2)安全事故:

①校内食物中毒事故;

②师生交通安全事故;

③校园伤害事故;

④其它影响师生健康、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报告程序

1)范围内的各类事故,一旦发生,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活动主要(或相关)组织者在第一时间直接向校长报告。

2)校长在接到报告后,认为有必要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由校长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要求:

1)重大事项的报告,报告人(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活动主要组织者,下同)必须书面报告,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处理或实施。

(2)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一天内将报告内容写成书面材料上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件(或事故,下同)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件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⑤事件报告单位或部门。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全面宣传并贯彻学校安全教育理念,使安全深入每个职工和学生,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政策规定及岗位需要,明确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范围。

2.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拟定学校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教务学生科和团委开设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3.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张挂包括消防、交通、治安等安全宣传标语、宣传画,制作固定的安全宣传栏、安全专刊,有学校安全读物。

4.全校师生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学校领导、相关人员及师生定期学习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及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校上安全教育课(讲座),师生知晓消防、交通、治安、防震、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基本急救技能和法治知识内容;

(3)认真落实“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消防安全宣传日”和“防震减灾安全科普”等专项教育活动。

5.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包括:

(1)学校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必须具备从事学校相关教学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2)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副校长、安全主任应当按照教体局文件要求及时接受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校实际,将安全和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按学期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并分年段、分内容、分时段组织实施,形成教育制度,贯穿日常教学中,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10课时。

7.学校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8.学校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9.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外出任何形式活动的管理。

二、活动报备

凡是师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须提前向学校报备,在报备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活动名称、目的、地点、日期、时长等基本情况;

2. 参加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提供照片;

3. 活动方案及组织安排,包括活动计划、分工设置、起止时间、路线等;

4.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预防措施;

5. 突发情况处理预案。

三、活动批准

学校应对活动进行审核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活动组织安排是否合理;

2. 参加人员名单是否齐全和真实;

3. 活动安全预防措施是否充分;

4. 所选路线是否安全和合法。

学校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的48小时内作出审核和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活动,应当给予书面准予外出的通知。

四、安全管理

1. 活动中应当有负责人,对活动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

2. 活动组织人员应当了解活动目的地的情况,掌握地形、天气、交通等情况,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3. 针对不同活动特点设计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制定必要的急救措施。

4. 活动中应当督促师生遵守安全法规,不要违规行为和危险动作。

5. 强调防范失散、走失和被盗等事故发生,制定措施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五、后续工作

1. 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应当对活动进行总结。汇总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2. 学校应当对参加活动的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保护,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事故发生。

3. 随时关注外出师生安全,了解外出情况,遇有意外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以上就是本校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维护校园和谐。同时也提醒师生在外出活动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和安全防范工作,保护自身安全,对于本制度有任何问题或疑问,欢迎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

 

 

四、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部分“特殊学生”的安全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我校“特殊群体学生”的跟踪教育帮扶工作机制,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关注和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达到建设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领导小组:

 长:学生科长

副组长:各系部主任

 员:各班班主任

三、“特殊学生”的界定:

“特殊学生”一般指:(1)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在农村地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人员。(3)网瘾少年:青少年长时间的上网成瘾、玩游戏成瘾,造成少年出现的心理发育的异常人员。(4)特异体质:称为过敏性体质学生,指人体对药物的反应高于一般人。包括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等核等和肢体残疾人员。(5)孤儿;(6)心理困扰:学生在学校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的矛盾冲突下,不能很好地适应差异,产生了心理异常和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生活。(7)暴力抑郁:一般是指在抑郁发作的基础上出现冲动,甚至攻击性行为人员。(8)行为异常:儿童多动症,退缩行为、过度焦虑反应、强迫行为、恐怖症、遗尿症、夜惊、不良习惯等。(9)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通常都是指亲人离世,父母离婚或出现重大健康问题人员。(10)闲散青少年:未完成义务教育、辍学在家的青少年。(11)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青少年和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员。

四、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摸底排查,了解班内家庭不健全学生、违纪生、学习后进生、经济特困生和心理健康重点服务对象等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建档。

2、班主任经常找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效地帮助其转变,并有每次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观察、家访、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该生跟踪教育,并将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及时记载起来。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该生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该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班主任要多关注学生的心理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7、班主任对个别特殊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学校及时介入,共同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报校长商量,制订教育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村委会、监护人、反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级大网络。

9、每一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都要对一学期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记录。每学年结束后,各班主任上交班主任工作总结,以便下学年进行跟踪教育。

各班要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进行研讨总结,并使之固化成为今后我们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管理机制。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如设立“特殊学生”进步奖等)和集体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师生员工乘车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最大限度防范涉及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方法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宿生要符合外宿条件,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办理外宿证。外宿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到校,不许迟到。住校生有事外出,须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凭请假条外出。

2.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3.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上学、放学时段,必须有值班领导、教师提前10分钟在校门口实时守护,并即时与安保同志进行交流沟通,通报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准确掌握上学、放学等时间节点及变动情况,落实校园“必到点”巡逻防控措施。值班领导、教师在上学、放学时段要跨前一步,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值守,并与现场守护的巡逻警力互通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

4.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分管领导监督安保人员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校内主要路段内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路。

7.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安全办公室的安全教育。

9.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10.将学校作息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和教师共同关注学生离校、离家及到家、到校时间;一旦出现学生没有按时到校或回家,家长和学校及时沟通,及时交流,迅速查清学生去向,在第一时间找到学生。

(二)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

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

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三)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

1.非本校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公务用车和运送学校所需物资的车辆,必须办理进校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须按指定线路行驶并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学校门口和校内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外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3.教师机动车进校应“错时、错峰进校”,避开和学生同时进出校,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学生进、出校时,教师机动车不得进、出校园,不得和学生进、出校高峰相冲突。  

3.在校内行驶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不得鸣笛、超载、超车,遵守学校交通标志。

4.教职员自用车辆经学校安全办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在学校指定停车场(学校不负保管责任),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门卫具体负责学校内交通管理,并在上学放学时间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疏导接送学生车辆,保证学生进出通道畅通安全。

6.接送学生用车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校车以外的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严格对非机动车的管理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进入学校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师生员工用于上学上班的电动车、自行车,统一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出入校门时,骑车人须下车推行,防止撞人。

5.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长:丁  

副组长:  劲、    

 员:赵国树、王  将、  刘孝峰吕海云王旭侠、  李宏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消防安全日常工作。马凯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庆云王冬冬为办公室成员。

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机构

学生科、校团委、保卫科

学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

总务科、保卫科

学校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1.各科室负责人、部主任

2.学生宿舍:张

3.学生食堂责任人:赵国树

4.实验室:刘孝峰

5.图书资料室:梁红艳

6.档案室:吕波

7.微机室:伯

8.仓库:周永

班级消防宣传教育、管理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楼、学生公寓、图书阅览室、档案室、仓库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公安部61号令,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加强对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班级消防员、及值班人员经常接受上级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6加强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学。

7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定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查、检查防火设施、电气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遇有暴雨雪恶劣天气变化,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及火灾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处理。

5加强夜间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值班巡查。

6严禁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防火检查、巡查记录要齐全。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违规的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教育教学工作、学生休息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或因以防失盗为借口而封闭出口。

4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在其上堆放物品。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学生宿舍、机房、图书室、仓库等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要重点检修维护。

5每月检查一次表压,定期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养要做好记录,测试的报告记录要妥善保存。

5.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木工房、锅炉房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明火及吸烟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6.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从事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危险物品采用双人、双锁、双本账方式保管,危险物品的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配置,做到账物相符。

3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由专人负责,从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必须有操作情况记录。

4实验物品管理员对危险物品的质量、数量、标记进行日常检查,并注意维护保养。库房应通风透气,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应分类分级专柜存放,实验室内应有明显警示标语,严禁混淆,标签要明显。

5危险品储存室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严禁烟火。消防器材齐全,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6严禁私存炸药、雷管、易燃易爆物品,强酸强碱。

7.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学校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校长为校级防火责任人,指定一位副校长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2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班级消防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一级负责一级,实行垂直管理。

4对防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每周一次,每学期有小结,年终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5在消防工作中,要普及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无火灾事故。

6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6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排查,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定期组织防火责任人和重点工种人员,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及其它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设备。

3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立即进行整改。

4消防安全检查结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要及时报告,整改完毕后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以便今后的监督使用。

5对能够整改而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拒绝或拖延整改的,因此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1禁止将火源火种及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任何人在学生宿舍吸烟,使用电热器,乱接电线。

2宿舍管理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按时巡查,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消除。

3看好、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2.化学、物理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化学、物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要分开存放,加强管理,严禁私自带出。

3必须严格按规定采购、发放、使用并验收检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内严禁烟火、私拉电线,离室应切断电源。

5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科学扑救,及时组织人员逃生。

6维护、保管好消防器材,熟知本部门火灾扑救常识方法。

3.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清理排气罩上的油污,防止因积油过多引起火灾。

2经常检查餐厅,锅炉房等部位防火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3维护、保管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得放得太满,并准备好扑救的物品,防止失火无错。

5定期检查锅炉,确保安全使用。

6发现火警,科学扑救,并及时报警,防止火势蔓延。

7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4.电教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将明火及火种带入室内。

2熟悉各电气设备情况,禁止“带病”运行,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工作,人离室应切断电源。

3禁止机房内存放其它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发生火警,应立即切断电源扑救并及时组织人员逃生。

5维护、保管好消防器材,熟知本部门常识和方法。

5.档案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禁止一切明火及火种带入档案室,禁止在室内存放其它杂物。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2配齐消防器材,维护、保管,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4一旦发现火警,科学扑救,并及时报警。

6.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妥善保管好各类书籍,严禁将明火及火种带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人离室后应切断电源。

2书库、资料室要按规定存放书籍、架与架、架与墙之间要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

4发现火警、科学扑救,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逃生。

5维护、保管好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注意事项:

火灾扑救中人员有中毒、触电、滑倒、炸伤等可能,火灾现场也常有倒塌现象,灭火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保障灭火人员安全。

 

 

 

 

七、班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班级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班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级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障班级教室宿舍及学生人身的消防安全。

2.学校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有警请及时报告。门卫电话0557-2360316集团号660316)、火警电话119保卫科电话2353998

3.教育班级的学生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等。损坏消防设施原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灵璧师范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灵璧师范学校应急疏散预案》规定的职责。

5.实验楼、学生公寓、图书阅览室、档案室、仓库等部位,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出入公共场所一定要严格自己的行为,遵守各室的消防要求。

6.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7.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的安全通道,教育学生不得任意占道,确保畅通无阻。

8.上课时,教室的前后门应保证紧急疏散的通畅。

9.班主任要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熟练掌握灭火、逃生常识,熟知班级学生逃生的路线及不守规的危害和教训。

10.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因此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于尽早发现隐患,尽早解决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更好地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此,特制定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制定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目的在于做好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尽早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完成排查任务。

三、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排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教学楼、办公楼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5)操场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四、排查工作应按要求规范进行,不留死角,学校坚持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排查,职能部门每天履行值班巡查。

五、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做好记录,发现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随时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学校报研究解决。遇重大险情学校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学校应根据排查结果,影响师生生活的,应向广大师生告知危险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学校应对本校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七、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八、学校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学校要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九、设施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及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学校设施设备需及时检查维修,为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施设备维修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科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科应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做好预算,报领导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5.总务科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6.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可以自行维修或者缴纳赔偿金由总务科派人维修。

7.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科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

二、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报告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2.总务科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领导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三、维修报告责任人:

1.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教师负责。专用教室的财产报修由专管人员负责。

4.全校教职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科反映。

 

 

十、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灵璧师范学校网站及“两微一端”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门户网站、学校微信公共平台、微博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学工作动态、网上信息的传递与发布及时、准确和安全,结合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严格遵循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开展学校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条 学网络信息化建设要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教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及时反映学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等工作动态,树立和宣传学良好形象,提高学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 学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目标:拥有内容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形成开放的资源共享条件,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使校园网、学微信、微博等成为学的信息资源库,展示学形象的窗口、网络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师生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学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目标考核、确保安全。

第二章 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 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网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推进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和考核机制,对学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学各类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规划、审批、设计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学各类新媒体重要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负责校园各类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宏观管理,负责校园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内容更新,负责舆情信息监控、处置和舆论引导及解释工作。办公室为学唯一对外新闻信息发布部门。

第七条 教务信息中心负责学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管理和系统维护,为网络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控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学数据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学网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信息监控和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和“两微一端”运行安全有效。

第八条 学各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所负责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内容更新,部门或机构主管领导负领导责任、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

第九条 部门或单项工作信息发布由部门或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并在办公室备案。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

第十条 学网站、微信、微博(含教职工、学生班级、学生社团等组织开设的网站、微信、微博等)需经学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审批。

第十一条 学各类网站、微信、微博在使用名、徽及其他标志时,应以学校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引用学有关情况的数据、口径、风格等须与学门户网站保持一致。

第三章 明确工作任务

第十 学网站、微信、微博的信息内容更新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对学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与活动开展、工作特色与效果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动态信息更新不迟于发生时间24小时以内。

第十 各科室、系部确定1名网络信息员,负责部门工作信息的上报、责任媒体(网页、微信、微博)的信息内容更新、涉及本部门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责任媒体的安全及保密工作。部门网络信息员须在办公室备案。

第十 办公室要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及时协调处理和答复网站、论坛、微信、微博等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和正面引导工作。信息中心要积极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 办公室负责将学网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部门责任目标考核。

十六 学每年评选1次优秀新媒体和优秀网络信息员。

(二)灵璧师范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承担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维护任务。其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负责人或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组织上网人员学习上级和本校有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保证本部门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护网上资源不会遭到破坏。

2.掌握计算机及网络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解决本地子网及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3.督促本地上网人员使用具有版权的软件,禁止来历不明,可以引发病毒传染软件的使用。

4.严格执行我校《校园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防止本地上网人员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5.本地子网或工作站发现问题,及时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小组汇报。

6.协助学校审核子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小组对外发布。

7.做好本地子网或工作站帐号、口令的保密工作,禁止未获准上网的人员进行上网操作。

8.负责对本地子网或工作站IP地址、Marc地址的登记备案,以及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灵璧师范学校校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权主导权,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在教学、教研、管理、党建、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组织管理

1)加强校园网安全建设与维护,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做好技术保证和支持,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成立学校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安全检查等工作。

组长: 吕波  (负责网站全面及具体工作)

技术网管:伯涛 (负责技术维护工作)

数据员:  赵兆  (负责数据准备、信息归档、信息发布工作)

2)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传、网络新闻宣传、网上评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各科室组织指定专任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科室负责人须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

2.信息管理

1)信息采集

采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真实性,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各部门原则上按“业务对口、栏目对口”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2)信息发布

发布信息必须坚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持全面宣传的原则。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影响。

网上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科室要及时采集、传递,凡已审核签发信息,技术网管要做到及时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3.安全管理

1)学校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以我校业务信息为主。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学校网站的杀毒和防攻击能力。技术网管应加强对网站安全性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与上级网管中心协调处理。

3)技术网管对学校网站的各种登录和密码统一管理,注意安全保密。

4.责任追究

在学校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违反信息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数据丢失,管理口令泄密,信息传递延误等,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灵璧师范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泄露国家秘密。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其重要文件、数据欲存入计算机者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否则,存放重要资料的计算机不能连网。

5.凡上网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领导审核发布制度。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

6.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转载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7.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微信公众号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灵璧师范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9.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本部门接入网络的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

10.各联网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校园网网络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11.各联网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

 

 

十一、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实验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7.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8.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9.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美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美术室是学生绘画训练的重要场所,无特殊情况,闲人莫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为人诚实。  

3.严格遵守绘画室作息时间表,严禁迟到、早退、缺课,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并亲自向老师请假。

4.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能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按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5.自觉维持画室安静的学习环境。上课时间严禁吃东西、打电话发信息以及其他与上课无关的事,严禁吸烟、吵闹、打架等违纪行为。  

6.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格赔偿。

7.严禁携带公共财物离开画室,一经发现严格处理。

8.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随手关门关窗,灯具不能在无人的状态下开启。

9.美术室杜绝一切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落实、从严处理!

10.保持美术室内卫生整洁,值日生应在上课前打扫好教室,清理垃圾,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废纸,保证美术室里的画具排列整齐。  

11.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

12.在学习期间要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你追我赶,同舟共济。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是教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研、备课的重要场所,为确保教师人身安全和设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备课室的所有器材设备未经主管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或外借。    

2.服从管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调换和移动设备,不得私自安装自带软件和使用服务器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信息安全。    

3.在微机室备课的教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上机时间、机号、工作内容、结束时间)。    

4.电子备课室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严禁在室内吸烟。由此引发事故当事人负责。    

5.室内配齐防火工具,灭火器、沙箱等。    

6.下班时关好门、窗和灯并切断应切电源。    

7.严禁在网上浏览、传播、发布迷信、色情和反动言论,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备课室安全管理措施   

1.每天上班后与下班前先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漏电现象,检查水管是否漏水。    

2.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保养和杀毒,确保信息和设备安全。要保持室内的适当温度。    

3.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   

电子备课室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    

1.如果有火灾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室内人员应积极协助管理人员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    

2.发生漏水事件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减少损失同时通知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不得离岗。    

3.如果有漏电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通知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不得离岗。    

4.如果在晚间突然停电,应及时要求室内人员保持安静,切断电源,使用备用光源组织人员有序离开,人员离开后要认检查电源开关情况,确认后关窗锁门。

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电脑是为了方便教师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如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及了解国内外时事动态等。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备,为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以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与维护

1.办公室电脑由学校统一安装下发至办公室,使用人即为日常直接管理与维护人,有保持办公电脑正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办公电脑的主要用途为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等,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

3.禁止在电脑运行时非法插拔电源,下班后应拔掉电源插座。长时间不用时应开启屏幕保护或关闭显示器电源(统一预设)。

4.办公电脑软件为统一预装,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不得擅自修改相关设置(如ip地址等)。

5.各办公室教师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组件,如因失误操作造成电脑硬件损坏,将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赔偿。

6.教师应及时、定期备份个人重要资料至第三方存储空间(u盘、mp3播放器、网络存储空间、自有电脑等),养成良好使用习惯。

故障处理

1.教师在日常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信息技术老师咨询。

2.因信息技术老师有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故不能保证迅速及时处理故障电脑。如需急修,请事先联系,并将电脑主机搬至电脑机房。

3.故障电脑维修过程中,不保证机内数据的完整,所以教师重要资料请定期备份在其他空间。

其他事项

1.由于不遵守上述相关制度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责任由相关使用人自负。

2.办公电脑均可访问国际互联网,使用人在网络浏览过程中的行为与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责任自负。

舞蹈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体育组和音乐组共同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上机操作程序,确保微机室设备和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室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铁栅栏,钥匙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2.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3.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或插接各种电源,严禁将书包及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每堂课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工作。

5.微机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防盗、防雷击等设施,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安全用电工作。下班时要检查报警电源是否插好,关闭电源,门窗落锁,方可离去。

6.严禁在微机室内会客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课堂由教师实施管理,其余时间由管理员负责。发生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实验教学中涉及到的危险品包括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等。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化学用品保管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教学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危险化学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实验中危险化学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6.教师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危险品保管室严格实行双人双匙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2.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3.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4.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5.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7.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8.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9.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10.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十四、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午检。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法定传染病种类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5.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2.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3.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报告顺序:班主任→校领导→疫情报告人→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4.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5.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复课。

 

 

十五、卫生室管理制度


医务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健康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 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 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医务室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卫生室环境清洁。

9. 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 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 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 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 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5. 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 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 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 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 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消毒隔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 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 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 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 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医务室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医务室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六)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 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 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七)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制度

1.医务室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医务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十六、灵璧师范学校校园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校园安全工作水平。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以校长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力争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二、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实行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体系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三、对在校园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奖励办法进行一次性奖励。

四、对严重违反校园安全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教职工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校园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励的对象:

1.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精细、规范,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设备完好,无事故,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参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六、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惩处的对象:

对违反安全法规和学校安全制度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考核由校委会进行考核认定。

 

 

十七、学校安全事故(件)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及时掌握学校安全事故信息,加大事故处置的力度,更好更快地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事故是指校园内影响人身及财物安全的各种事故,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包括饮食中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危房倒塌、火灾、溺水、重大自然灾害等。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

三、报送信息时,要准确报告事发地点、伤亡人数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学校要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救助预案,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演练。经过实际演练,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救助预案。

五、师生员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相关部门汇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判断事故性质、程度,合理处置,并立即上报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校内外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卫健委等)汇报。

七、学校主要领导要坐镇现场处置事故或协助处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做到随时接报,及时上报。

八、加强责任追究,对因漏报、瞒报、迟报而贻误处理时机、酿成一定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八、安全责任事故逆向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尽可能避免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副校长、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年级部、班主任或其他活动组织者,职责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若校长不在场,这些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

四、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属于失职行为。

五、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工作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六、本制度追究有关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时,实行责任倒查、分级处理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分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因工作失职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处理责任人;因处理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处理当事人;因管理有漏洞,多次反映不解决造成事故的,处理分管人员;因教育不及时、提醒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处理教育管理者。

七、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明显标识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教职工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不服,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十九、校园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密切配合,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统筹校园安全工作,做好统一领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制定校园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时间安排在周一的下午。

二、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由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总结上月校园安全工作,讨论部署下月校园安全工作,听取大家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要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措施,整改方案,认真解决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可以根据校园安全工作的特殊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年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七、学校通过校园安全例会调动全校师生员工人人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多方共同努力,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八、校园安全工作例会要注重实效,尽早发现学校安全隐患,尽快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二十、校园安全工作台账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安全工作台账的主要内容:有关我校校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文件、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安全教育、各种校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记录、预案演练过程及结果记录、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经费投入情况等。

二、学校将校园安全工作台账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台账,校长为本校安全台账管理、整改监督第一责任人。

三、有关部门和个人要根据安全工作台账建立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台账为分年度归档,随时接受更新。

五、台账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准确,按条目逐项分类整理归档。

六、学校通过安全资料的收集,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校园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七、校园安全台账的借阅、使用要经过管理人员同意,办理使用手续,使用后要及时归还,损坏了要进行赔偿。

附:台账内容

一、法规文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工作文件。

二、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工作职责等。

三、管理制度: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管理: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学期和年度计划、总结,各类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报表等。

五、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六、检查整改:各类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日巡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情况记录等。

七、预案演练: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地震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情况记载等。

八、事故案例:相关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的记载,对各类事故的反思总结等。

九、安全考核: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

十、经费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等经费投入情况记载。

十一、其它安全工作台账。

 

 



二十一、校园安全隐患个案销号制度


为了更好地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高效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根据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隐患个案销号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各部门每天要巡视管辖范围,岗位职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或报告,做到及时消除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一周一检查,季度一大规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要及时商定解决方案及时处置。

四、所有教职工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第一目击人要迅速了解现状,组织和维护现场,同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控制现场,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影响,无法处理的要迅速上报。

五、学校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到,对具有威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调度,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先确保现场安全。

六、学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制度,要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已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

七、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整改中要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整改质量。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安全隐患整改要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不完成整改决不销号。

八、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销号工作,真实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经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需要整改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安排后续复查确认,确保万无一失。

九、安全隐患明显却不能发现,已经发现却不能按时整改,已经整改却质量不合格,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十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为了提高教职工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我校教职工都能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工作中来,在全校形成安全合力,建设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研究决定对有以下行为的教职工,在工作考核中将被定为不合格。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下述情况的校长、分管领导不得评优、评先,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的关规定处理。

这些行为主要指的是:

一、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

二、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三、因组织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四、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事故。

六、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被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一直存在隐患,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二十三、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逾期通报批评制度


为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每次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排查后,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等。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全校通报安全隐患整改的具体情况和进度。处理安全隐患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未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发生部门,对安全隐患故意瞒报不报,对相关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安全隐患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的,学校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隐患。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未予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到位,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六、安全隐患逾期通报批评,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通告的内容包括责任人、隐患名称、部位、及紧急程度。

七、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向学校反映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八、学校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排查的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在整改期限内没落实的,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十四、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员工对应急演练工作的认识,切实有效地做好应急演练工作,达到应急演练的目的,规范我校应急演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每次演练前一定要制定好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演练的方案,确保在演练过程中广大参与者的安全。

二、演练过程,要求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尽可能扩大演练的覆盖面,使每个人都有参加演练的机会,每个人都得到锻炼。

三、建立健全演练培训制度。学校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

四、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学校要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由相关各方参加演练,使人员进入实战状态,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程序,明确各自职责,提高协同能力,每学期各预案的演练至少组织一次。

五、对演练所需设备和场地要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如有需要要安排好备用设备。

六、根据演练需要和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演练现场。

八、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不足之处要对照标准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演练的水平的。

 

 

二十五、灵璧师范学校治安保卫巡逻巡查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巡逻巡查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安保人员校园巡逻巡查制度,安排安保、教官值班。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实行昼夜 24小时治安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对值班老师、门卫等值勤人员的到岗情况要进行检查,制止师生不当行为并做好记录,对他们的工作要进行督促,以确保要害部门和校内安全。

4.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科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内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看管好宿舍学生安全,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做好学校大型集会、文娱晚会、体育比赛等安全保卫工作。

7.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8.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发现值班不到位的一次罚款50元。

 



 

二十六、灵璧师范学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生为本,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真抓实干,严查细管,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校及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安全、餐饮、卫生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我校及学生安全。

1.学校与灵西派出所建立了联防机制,配备了一键报警系统。灵西派出所以在我校门口设立治安室(每天都有警车巡逻)。灵西所联系电话:6182301 ,所  长:李金龙 13956851189,副所长:姜克元13955792899

2.学校与城管、市监、消防、卫健、社区、灵西卫生院综合治理联络机制

城管:0557-6080810,13675575553

市监:0557-6868068,16605578960

消防:119,13956884516

卫健:0557-6031710,13955795508

灵城镇山南社区:13905577456

灵西卫生院:0557-2367120,13965323682

 



 

二十七、灵璧师范学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来访者应事先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填写来访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机动车辆经门卫同意后进校要按指定地点停放,进入校园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每小时,禁止鸣笛。

三、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制度,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基建施工单位人员进出要出示相关证件,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科证明。

六、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七、学校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来校当天填写登记表(保卫科领取)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担保书一并交保卫科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八、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课间操等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九、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十、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八、灵璧师范学校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根据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应当实行封闭化管理。

一、校内人员管理

1.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调整校门开放时段。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安保人员对进校人员逐一核查。

2.本校学生进校报到后,外宿生凭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出入。住宿学生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报备,并请假条出入。

二、来访人员管理

1.减少非必须工作交流,必须进校的,进校人员由对口部门联系确认。进校人员尽量避免在校内流动,尽量不在校内就餐。

2.临时进校服务单位,在需服务区域行动,不得离开服务区域。服务完毕后立刻离开学校。

3.家长不准进校,在校门口接送学生,确需进入的由班主任联系确认。

三、安保措施

1.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执勤、值班和校内巡查工作。

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门口、教学楼等主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按照规定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3.学校与公安机关灵西派出所加强协作,健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规定设置护学岗,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及时疏导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十九、灵璧师范学校护学岗制度


根据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规定设置护学岗

一、护学岗设备设置

1.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交通警示标志。

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门口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按照规定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二、护学岗人员管理

1.护学岗由公安机关灵西派出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及时疏导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2.学校安排每日领导值班,监督指导门卫、护学岗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学校安排值日教师佩戴袖章参与上下学高峰期间护导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十、灵璧师范学校班级安全员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各班在建立健全班委会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在每个班级选拔一名学生担任班级安全员。   

一、设立班级安全员的宗旨   

1.加强班级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创建平安、和谐班级和校园。   

2.杜绝安全漏洞,消灭校内外教师、家长难以监管的安全死角。   

3.拓宽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和建设的渠道,使学生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安全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安全员的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进步,热心服务,责任意识强,吃苦耐劳;   

2.组织能力强,安全意识强,观察力强,反应灵敏,认真细致;   

3.班级威信高,心理素质稳定。   

4.熟悉一般的安全常识。   

三、安全员的设置   

1.每班必须设立一名专门的安全员;   

2.根据工作需要,班级安全员下可设若干分管员,在安全员统一指挥协调下分工合作;   

3.安全员可固定一人长期担任,由一名主要班干部兼任。   

四、安全员主要任务   

1.协助学校和班级搞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向校领导、班主任及时报告校园或班级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   

3.监督管理班级学生的不安全行为;   

4.调解事关班级的矛盾纠纷,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5.放学、集会时,在易于发生拥挤踩踏的地方维持秩序;   

6.课间十分钟在教室内外巡查、管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   

7.每周周五前,将《班级安全周报表》交于保卫科。   

五、安全员的具体职责   

1.规范同学的日常行为。   

⑴劝阻同学课间在校园与教室追逐打闹、拉扯推搡。

⑵劝阻同学攀爬楼道护栏、在楼梯扶手上滑行等。   

⑶监督引导同学上下楼梯靠右行、慢行、不推挤。   

⑷引导同学之间文明交往。劝阻粗野龌龊语言;劝阻谩骂羞辱、讽刺挖苦等现象;劝说同学之间开玩笑注意把握分寸,避免危险游戏或激化矛盾现象。   

⑸阻止携带管制器械和不安全的物品,如刀具、棍棒、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   

2.监管班级安全用电用水,节约水电资源。   

⑴每天放学时确保关灯、关电风扇等。   

⑵经常检查开关、插座、电线是否有损坏,如有,则及时报告总务科维修,同时提醒师生注意。   

⑶节约用水。停水时,注意关掉龙头;龙头漏水时及时告知总务处修理。   

3.保护公共财产安全。   

⑴监督班级每天是否按时关窗、锁门。   

⑵监督学生爱护桌凳、卫生工具及其他财物,禁止各种破坏行为。

⑶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禁止践踏草坪、攀折花木。   

⑷保护环境卫生,禁止乱扔乱吐现象,禁止踩踏草坪边大理石围沿。

⑸禁止在教室内外、校园内外墙壁上乱写乱涂乱划,禁止在墙面上 踩脚印、打球印。   

⑹实验课上爱护实验仪器。  

4.监管各大实践活动、卫生大扫除及实验课中的安全。   

⑴班级、学校开展集体活动时,与班主任及其他班干部协商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监督其认真执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⑵卫生大扫除时,全程检查,注意提醒,防止触电、划伤、摔跤,尤其是在楼上擦玻璃时,防止坠楼。   

⑶实验课上提醒大家规范操作,防止出现意外。   

5.注意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⑴密切关注同学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做好调解工作或如实汇报班主任、学校领导以求尽早解决,避免升级和激化。   

⑵密切关注同学与校外闲散人员之间的联系,如有不正常交往则应报告班主任处理。   

⑶注意观察同学的社会活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则应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⑷关注特殊家庭同学,如有心理问题或反常行为,应进行心理疏导或报告班主任处理。   

⑸注意男女同学间的不当交往。   

6.配合班主任向班级同学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⑴班团(队)会时,做阶段性班级安全情况的小结。   

⑵根据学校安排或班级实际对班级同学定期进行专题安全宣传教育(如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运动安全、用电用火安全、撤离疏散安全、交友安全、上网安全、旅游安全、服务安全等。)   

⑶节假日前,配合班主任做好假日安全教育和离校前班级的安全检查工作。

7.做好班级的安全记录,每周汇总班级安全状况,填写《灵璧师范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并上交保卫科。

8.争做有心人,随时观察班级的不安全隐患,做班级、学校的“安全小卫士”。




三十一、强制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2020年5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紧接着,这一制度又被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在内。

所谓强制报告,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生效,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未保法》,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这意味着,对一部分人来说,得知有孩子被伤害,报告不再是一个道德选择,而是一项法定义务,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政策解读

(一)强制报告制度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哪些保护?

1、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将不法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2、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3、有助于及时排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4、有助于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局面。

【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调查评估等保护措施。未成年被害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强制报告责任主体

1、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2、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具体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向谁报告

根据强制报告规定,只要怀疑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安、民政、教育部门报告。

(四)什么情况下需要报告

2020年5月,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了九种情形,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

1.性侵害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2.身体侵害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3.忽视未成年人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4.拐卖儿童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5.其他情形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五)报告人的追责、保障措施

对于强制报告制度,是报告有奖励,不报要追责,报错无惩罚,信息会保密。通过督促和追责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织密预防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

追责机制:为了保证强制报告责任人及时报告,并对其报告行为进行保护,规定对于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除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外,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对报告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违法窃取、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奖励机制: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

三、实施办法

1.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对教职工、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大家了解、知晓强制报告制度。

2.加强检查排查。学生科、团委、保卫科积极发动学生干部、安全员在教学、生活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保安、宿管加强巡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3.加强巡查督查。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保卫科巡查、督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预防校园欺凌等事件的发生。

4.强化问责机制。对不认真执行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机制。

 

 

 

 

三十二、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防溺水宣传教育,防止和杜绝发生溺水事故,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对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1.制定、完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科、安全保卫科负责防溺水宣传、信息汇总、报送等任务,成员由各科室、年级组、班主任组成。

2.建立防溺水包保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包年级;系部主任、副主任包年级,系部主任系部防溺水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是班级防溺水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落实教师防溺水全员包保责任制,防溺水安全教育化解到班级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包保任务明确。

(二)防溺水宣传教育要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1.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利用国旗下讲话、每周主题班会、防溺水警示教育宣传片、安全教育平台学习、校园内外张贴防溺水宣传海报、标语、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2.扎实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举行防溺水安全常识专题讲座、溺水救援知识培训,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举办防溺水签名宣誓活动、防溺水手抄报、黑板报比赛、防溺水知识竞赛,举行防溺水情景剧展演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切实落实好特定时期的防溺水“1530安全教育提醒”要求;坚持在家长群、教师防溺水包保群每日发布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

4.防溺水“六不一会四知道”,学生人人会背诵;教师、家长要做到人人知晓,烂熟于心。

5.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发挥教育合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转发防溺水安全和教育视频,下发《防溺水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单》,加强家校沟通,让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6.摸排清楚校园周边水域,对于重点监护水域、重点时段,没有警示牌、责任牌、救生器材、宣传条幅、公益岗、志愿者等情况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等责任单位反映。

7.摸排清楚班级的留守儿童和重点人群,及时报送到教体局,由教体局汇总后,发到各乡镇、村委等,落实属地管理,落实到户、到人,重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监护。

8.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自己包保的学生,做到家访全覆盖,一个不落。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生要多次家访和随机抽查等。家访形式以实地家访为主,电话家访、微信通话家访为辅。

9.落实防溺水信息报送制度,专人负责。防溺水高发期实施“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三)防溺水教育过程性材料要翔实,要归档保存

1.开展防溺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真抓、实做,重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项活动要有方案、通知、总结性材料、活动图片等;

2.防溺水1530安全教育提醒要有每周教育内容汇总;

3.防溺水安全教育课要有教学设计、学生作业,主题班会要有班会课教学设计;

4.教师对包保学生的防溺水教育,要有教育的内容和过程性材料。家访后要完善好家访记录;包保群里的安全提醒和家长回复信息不要删除,要截屏保存等。

5.主管部门及学校下发的《防溺水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的回执,上交时,要一个不少。

6.班主任防溺水“十个一”材料检查,要作为班主任常规考核的重要内容。(“十个一”: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防溺水知识竞赛或手抄报评比活动;召开一次家长会;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或宣传材料;布置一篇防溺水家庭作业;每周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每日一次安全提醒;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示。)

(四)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1.通过防溺水包保责任制,明确各自安全教育责任;

2.严抓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落实。

3.对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落实不到、落实不力、存在教育缺失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资格;出现溺水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十三、预防校园欺凌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源头防范

1.制定完善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活动实施方案。

2.每学期开学第一个周定为“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周”。采取专家讲座、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标语、橱窗展示等形式,营造防范校园欺凌的宣传氛围。

3.制定《校园反欺凌公约》,张贴在班级,要求学生人人签字。组织学生全员参加预防校园欺凌知识答题等活动,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到防校园欺凌工作中

4.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班会课、安全教育课、开学第一课,把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纳入教育重点。

5.强化思政课的育人功能。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学生团结同学、珍爱生命、不恃强凌弱,强化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6.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案例式、情景式校园欺凌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认识欺凌行为表现,熟悉应对保护措施。

7.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建设好心理辅导室,配齐专兼职教师、固定开放时间,疏导化解学生的不良情绪,建立“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等。

(二)抓好联动教育,强化协同育人

1.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举行至少2次法治讲座或报告会。学校每月举行一次法治讲座或报告会,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讲清校园欺凌的危害、成因及应对措施。

2.保安员每天常态化开展课间巡逻,重点是厕所和学生活动场所。

3.抓好家校联动共育。通过家访、走访、问卷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宣传校园欺凌辨识和防范常识,跟踪关注学生离校后表现,听取家长意见,了解学生心理诉求等。

4.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指导家庭教育方法,提示家长强化家庭教育及监护责任。向家长普及欺凌防范常识,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6.设立“校长信箱欢迎学生向校领导反应问题通过“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需求、困难,及时解决问题。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每学期开展学生座谈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重点学生由学生科、安全保卫科采取个别约谈。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

1.每班设安全委员一名,各宿舍设立一名安全信息员,负责班级安全隐患的摸排、上报。

2.每班设心理健康委员2名,男女各一名;担任班级的心理疏导员,负责班级学生心理疏导,及时关心关注思想波动的学生,化解学生的不良情绪和消极情绪;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等。

3.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班级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网瘾少年、特异体质、心理困扰、暴力抑郁、行为异常、家庭重大变故、小团伙迹象等特殊群体及个别学生,并建立台账。每周要开展一次学生校内外矛盾纠纷排查,及早发现校园欺凌的线索和隐患,提前预防和化解。各项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台账,并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每周要进行一次管制刀具和手机排查,杜绝安全隐患。

4.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校园防欺凌负责人姓名和举报电话,在教学区显著位置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畅通学生举报、投诉渠道。

5.校园监控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监控有专人值守。宿舍走廊、楼梯监控要做到无盲区,监控平台放在宿舍值班室。所有监控数据留存不得少于30天。

6.加强对领导值班、教师楼层值班、年级组的安全责任区域的要求。值班时,要走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是对课间、进校前后、放学前后、就寝前后的时段巡查。除了教学区外,各楼层厕所和集中活动场所是值班巡查的重点。

7.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要求,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常识提示。

8.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表现”,畅通师生、家校沟通渠道,了解事件缘由,及时化解安全隐患。

9.制定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师生对侵害学生行为有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四)完善校园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1.成立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出现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处理落实到位。

2.建立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

3.建立救助机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神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及时启动资助程序,防止衍生极端事件。

4.压实学校监管责任。把学生欺凌防止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纳入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5.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发生欺凌事件后,涉事家长要参与事件的认定和处理。督促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对于学生家长不予配合的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应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一是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预案防范。二是依据欺凌行为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别予以处置。三是强化惩戒。将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按照有关程序转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三十四、“1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


班级是学校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培养目标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连接学生、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扮演着前台主角的作用。因此,班主任的工作举足轻重,至关重要。班主任要积极抓好“1530”安全教育提醒工作。

1.班主任定期组织本班学生学习学校及班级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等,让学生知晓学校、班级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而达到约束的目的。

2.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双休假期和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坚持对学生安全教育每日一提醒,提醒内容可以写在黑板右上角的固定位置,可以通过发布在班级家长群,内容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教育性。要做好“1530”安全教育记录。

“1”分钟:低年级班主任老师每天放学给学生进行1分钟安全教育:高年级要求每天一名学生给全班同学培训安全知识。

“5”分钟: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学生进行5分钟安全教育,对一周的安全情况进行小结。

“30”分钟:节假日、放假前由班主任给学生上30分钟专题安全教育课。

3.班主任要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利用1分钟得到警示作用,利用5分钟总结本周安全工作,利用30分钟给学生讲解安全重要性。

4.“1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要根据时间和不同的阶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把疫情防控、预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预防传染病、防火、防触电、放煤气、预防恶劣天气等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5.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更新不同时期“1530”安全教育提醒内容,并制作好安全教育简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不能有型毫的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的松劲情绪。安全教育不仅要天天讲,而且要详细记录,更重要的是把各项工作做细、做精、做规范,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三十五、灵璧师范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4.各科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各处室在年终做好下年安全经费预算并报学校校长办公室,学校校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初做好全年安全经费预算,并保障安全改造经费的落实。

5.学校对年度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安全工作奖励。

6.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